人权组

人权组负责翻译人权领域的文件,主要来自人权理事会及其各项程序、机制和委员会。

人权理事会由联合国大会2006315日第60/251号决议创立,是联合国系统中的政府间机构,负责在全球范围内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工作,研究侵犯人权的状况并对此提出建议。理事会负责讨论所有需要关注的人权问题和状况,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举行会议。

人权理事会通过普遍定期审议机制评估联合国全体会员国的人权状况;咨询委员会作为理事会的智囊,就人权专题提供专业知识和建议;投诉程序使得个人和组织有机会提请理事会审议各种侵犯人权行为。

此外,人权理事会也与联合国各特别程序一同开展工作。特别程序由特别报告员、特别代表、独立专家和工作组组成,就专题问题或特定国家的人权状况提供监督、审查、咨询和公开报告。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致力于为联合国系统内的不同人权监督机制提供最好的专业知识和支持,其中包括人权理事会在内的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的机构,以及根据国际人权条约设立的、由独立专家组成的负责监督缔约国遵守其各自的条约义务的机构。这些机构中的大多数都由人权高专办的人权理事会和条约司提供秘书处支持。

   

人权机构 (基于人权条约设立的机构)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致力于为联合国系统内的不同人权监督机制提供最好的专业知识和支持,其中包括人权理事会在内的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的机构,以及根据国际人权条约设立的、由独立专家组成的负责监督缔约国遵守其各自的条约义务的机构。这些机构中的大多数都由人权高专办的人权理事会和条约司提供秘书处支持。